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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的“第三条道路”(上)
2016年10月11日 10: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田海平 字号

内容摘要:这两种研究范式的对峙构成了生命伦理学研究中令人感到棘手的“应用论—建构论”对峙的难题,我们称之为“应用论—建构论”两歧难题。由于这一研究范式预设了某种现存的生命伦理学的普遍主义理论的合法性,它也就采取了一种非理论的应用姿态,即把生命伦理学的重心放在了如何在中国语境下应用这些具有普遍性的生命伦理学理论。上述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理路上的分歧,不仅在应对中国生命伦理学合法性难题和原则性论辩时表现为大相径庭的两种认识旨趣,而且在应对全球生命伦理学竞争性理解和观点论争时同样呈现为相互对立的两种理论格局。这为人们在这一背景下扩展道德形态或文化形态的生命伦理视域提供了参照,也推动生命伦理学进一步面向大众医疗卫生、医疗保健政策等各层面的医疗实践中的应用课题。

关键词:生命伦理学;应用;道德;语境;理路;主义;第三条;论争;文化研究中心;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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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道德形态学方法探究生命伦理学是对“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第三条道路”的一种探索。这一探索的目的,是将一种形态学视角引入道德领域或道德哲学的探究之域,从而使生命伦理学的研究具备一种道德形态学的视域。

  生命伦理学的研究理路,受到两种对立的研究进路之影响。一种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应用伦理学”范式;另一种是“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式。这两种研究范式的对峙构成了生命伦理学研究中令人感到棘手的“应用论—建构论”对峙的难题,我们称之为“应用论—建构论”两歧难题。

  从“应用论”的核心观点看,生命伦理学的目标就是生命伦理的普遍理论在中国的应用。它尤其偏重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被尊奉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普遍主义理论的应用,其重点并不是致力于某种替代性“普遍主义理论”的创造性建构,而是指向对“应用”问题的强调。由于这一研究范式预设了某种现存的生命伦理学的普遍主义理论的合法性,它也就采取了一种非理论的应用姿态,即把生命伦理学的重心放在了如何在中国语境下应用这些具有普遍性的生命伦理学理论。

  “建构论”则选取了另一条研究理路。它致力于中国语境下生命伦理学的传统重构。它的重点是推进用来抗衡西方普遍主义且体现中国语境下“传统重构”的建构主义纲领。因而,它更为关注某种特色理论话语的建构和具有特定历史语境内涵的特殊主义道德原则之重构,并且优先强调当代中国语境下生命伦理学的话语体系以及“传统的现代转化或当代重构”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上述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理路上的分歧,不仅在应对中国生命伦理学合法性难题和原则性论辩时表现为大相径庭的两种认识旨趣,而且在应对全球生命伦理学竞争性理解和观点论争时同样呈现为相互对立的两种理论格局。

  互不相容的生命伦理学范式的交锋和论争,对于拓展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旨趣和问题范围是必要的。这为人们在这一背景下扩展道德形态或文化形态的生命伦理视域提供了参照,也推动生命伦理学进一步面向大众医疗卫生、医疗保健政策等各层面的医疗实践中的应用课题。前者具有鲜明的文化意识形态印记,后者更多地体现为一种面向实践的科学化探究和原则探究。这两个方面的对峙及冲突虽然总是以各种形态或各种面貌呈现,但它们大致可以被归类为两种比较典型的形态:一种是关涉“信念问题”的精神形态,表现为传统之诠释、语境之回归和宗教形而上学根基之探源等方面相关论题;另一种是关涉“程序问题”的理性形态,表现为现代性建构、科学化循证和世俗人道主义原则之证立等方面的相关论题。

  “现代医疗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两者之间隐含着的关联性方面变得愈来愈显著,也日益引人瞩目。与信念相关的“建构论”和与程序相关的“应用论”的两极选项需要在面对“中介选项”时容纳更多的异质伦理要素。换言之,“应用论—建构论”的两歧论争其实已然隐蔽着从“两极”到“中介”融合趋势。这即是我们所说的生命伦理学的“第三条道路”,即生命伦理的道德形态学进路。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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