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受国际安全环境和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三股势力”影响,近年来我国境内的暴恐案件呈频发高发态势,对我国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面对暴恐,我国需审慎分析新时期日趋严峻的暴恐犯罪安全形势,查找问题根源和防范漏洞,全面打赢遏制暴恐犯罪的攻坚战。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现行的金融反恐法律体系和国内金融反恐的实际工作需要,与国际金融反恐的通行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反恐怖融资的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必须尽快建立起一套更加完善的金融反恐法律体系,以严惩恐怖主义融资犯罪。
关键词:犯罪;防范;融资;政治;金融反恐;恐怖活动;爆炸;法律体系;民族分裂势力;反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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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际安全环境和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三股势力”影响,近年来我国境内的暴恐案件呈频发高发态势,对我国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面对暴恐,我国需审慎分析新时期日趋严峻的暴恐犯罪安全形势,查找问题根源和防范漏洞,全面打赢遏制暴恐犯罪的攻坚战。
地域扁平化和目标重点化并存发展
鉴于我国已在新疆地区加强暴恐防范,犯罪分子近来有意将活动范围从新疆向内地扩展,由“内线突破”改为“外围突袭”,活动范围日趋扁平化,选择在北京、广州、昆明等中东部城市作案。同时,为造成更大范围伤害和更恶劣的政治效应,暴恐分子也不再局限于冲击政府机关和人员,更多在政治核心区或民众密集区下手,袭击无辜群众等“软性目标”,防范难度更大,危害性更广。
外部勾连性和内部严密性更加突出
从近年几起大案要案看,“疆独”、“藏独”、“东伊运”等境外反华势力的支持者和策划者无处不在,且它们与国际恐怖组织逐渐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在理念传播和暴恐手段等方面走向合流,暴恐分子的国内外流动也在加速,这促使中国的暴恐犯罪越来越具有国际化色彩。另一方面,相对于各国近年频发的“独狼式”袭击,中国暴恐犯罪往往是团伙作案、分工配合,甚至出现家庭成员联手袭击,组织严密性和内部协作性十分明显,事先预谋和策划设计更加充分。
犯罪手段欺骗性和作案工具多变性日益明显
从世界范围看,自杀式爆炸、引爆式袭击和枪击为主要的暴恐袭击形式。由于我国在爆炸物、枪支等危险物品管理和监控方面的不懈努力,犯罪分子实施上述行为并非易事,为此他们转变策略,采取刀斧砍杀、驾车冲撞、汽油纵火、制造爆炸等隐蔽性更强的手段实施犯罪,作案工具“就地取材”,作案手法花样翻新,增加了事先侦查和防范的难度。
政治化色彩与极端化倾向相互交织
欧美、中东等地近期发生的恐怖事件动机五花八门,既有宣布效忠“ISIS”或“基地”组织等原教旨主义和极端主义,也有源自欧美发达国家本土的反外来移民、反同性恋、反世俗化的右倾保守主义,大多根源于宗教理念冲突和价值观矛盾。中国暴恐犯罪与“ISIS”或“基地”组织等关联不大,虽也具有一定的宗教极端色彩,但主要是“三股势力”背后操纵的反政府行径,目标就是通过制造社会影响和恐慌情绪,达到抹黑和攻击中国政府的政治目的。
鉴此,应结合国际涉恐安全形势宏观走向和我国暴恐犯罪微观特点,全面认知我国暴恐犯罪上升的“源”与“流”,明确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以“源头治理、防治结合”为两个基本点的应对思路,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巩固防范暴恐基础,引入现代治理技术,逐步构建立体化暴恐犯罪防控体系。
着眼政治外交优势 驱散暴恐滋生毒雾
政治上,保持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坚持我国既有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方针,特别加强对新疆等重点防范地区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宣介力度,持续增进互信和理解,挤压“三股势力”的活动空间,从民族和宗教源头上遏制暴恐思想的成长土壤。
外交上,高举反对任何形式恐怖活动的旗帜,加强与境外反华势力集中、暴恐分子来往频繁的重点地区和国别的国际反恐合作,坚持双多边并进,既要督促有关国家加大打击力度,不给“三股势力”提供“避罪天堂”,又要精心培育和用好上海合作组织、亚信峰会等地区反恐平台,加大与美俄欧等主要力量在国际反恐问题上的协调和配合,堵住暴恐分子国内外流动的渠道和漏洞,将我国影响力转化为对暴恐势力的打击力。






